欢迎您光临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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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使用指南---
 


    一、 系统运行要求
    1、操作计算机最低配置:PII300,64M内存;
    2、具有访问Internet网络条件。
    3、Windows 98/Me/2000/XP或更高操作系统;
    4、Internet Explore 6.0 以上浏览器;
    5、安装防病毒软件,保证数据的安全性;
    6、使用此网站时,建议暂时关闭带有广告拦截功能的软件。
    二、信息录入
    1、非会员单位点击网站首页“信息录入”栏目进入;会员单位可从“会员登录”处登录。
    2、单位推荐专家或专家自荐,请点击首页“仪器专家”栏目进入。
    三、信息添加和修改
    1、会员单位添加仪器信息,请从“会员登录”处进入。
    2、仪器设备依托单位(即仪器设备所在单位)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无法修改,请认真核对。如果在提交后发现有误,则需要重新录入。
    3、会员单位和仪器信息修改,请从“会员登录”处进入。联络员应将修改内容打印加盖单位公章,及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必要附件寄管理办公室(收件人:山东省科学技术厅条件财务处 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 邮编:250011)。
    四、使用预约与查询
    1、用户使用仪器,可以电话预约,也可以网上预约。网上预约时,请点击网站首页“仪器信息和使用预约” 栏目进入。
    2、查询预约结果,请从服务导航“预约查询”处进入。
    3、咨询预约仪器专家,请从“仪器专家”子栏目“专家列表”处进入。
   五、信息查询
    1、从网站首页的“仪器搜索”“仪器分类”处或“服务技术领域”处,实现分类查询或按服务技术领域查询。
    2、浏览或查询信息,可从网站首页“仪器信息与使用预约” 栏目进入。点击仪器名称,可以查看仪器详细信息;点击 “附图”,可以查看仪器图片;指向“描述”,可以查看“仪器功能和应用范围”和“开放机时安排” 情况。点击“仪器分类”、“服务领域”、“关键词”等,可以查询相应的信息;
    六、意见反馈
    用户通过网站首页“意见反馈” 栏目,可对仪器依托单位协作共用工作情况(表扬、批评)予以反馈,也可对协作共用网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    七、交流平台
    网站设置“交流平台” 栏目,开展学术交流、技术培训、仪器讲座、推介等活动。
    八、信息发布
    有关协作共用信息公布和披露。
    九、网上会展
    提供展示平台,搭建用户与仪器厂商沟通的桥梁。
    十、供求信息
    发布用户供求信息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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